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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62家!官方认可的信用修复服务机构名单

 

因涉及严重失信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后,行政相对人可通过哪些机构修复信用?官方于日前给出了具体名录。

7月2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关于《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以及《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的相关公告。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东方金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都数联铭品科技有限公司等62家信用服务机构入选首批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其中还有13家机构同时成为首批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信用服务机构。

公告显示,上述13家机构出具的信用培训证明及62家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将作为行政相对人申请信用修复的有效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将予以采信。

北京地区机构数量最多

7月2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公告表示,经相关综合信用服务试点机构和征信机构自主申报,并作出守信承诺,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在对其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严格复核的基础上,确定了第一批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份名单共包括有62家信用服务机构,分布在全国20个地区。其中来自北京地区的机构数量最多,达到了21家,占比近34%;其次是上海地区,共有6家入选;深圳地区、山东地区旗鼓相当,分别有4家。

公告显示,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将作为行政相对人申请信用修复的有效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将予以采信。在信用报告内容方面,应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修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失信情况、修复情况,并就信用修复申请人是否按要求完成信用修复出具第三方评估意见。

公告中强调,相关信用服务机构应合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社会公众可对本次公告的信用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投诉举报信息经核实后,将及时更新相关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不符合等级要求的相关机构将从名单中撤除。

此外,信用服务机构名单还可能继续“扩容”。公告显示,未在首批名单的信用服务机构申请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可提交申请和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将适时增补并发布符合条件的机构名单。

13家机构亦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

除了公布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外,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还在7月2日发布了《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的相关公告,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鹏元征信有限公司等13家信用服务机构入选。

公告指出,信用修复申请人应主动参加本名单信用服务机构或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行政处罚决定部门等举办的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掌握信用知识,了解信用法规政策,主动纠正并修复失信行为。上述名单中信用服务机构所出具的信用培训证明将作为行政相对人申请信用修复的有效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将予以采信。

公告显示,相关信用服务机构应合规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政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信用修复方式和程序等,培训不少于3个学时。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将结合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更新相关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不符合等级要求的相关机构将从名单中撤除,并将适时增补并发布符合条件的机构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名单的公布,也意味着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修复进入到有章可循的阶段。今年4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要求“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相关工作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上述通知要求,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人除参照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要求外,应按照相关要求主动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并向信用网站提交信用报告,经信用网站核实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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