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诚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 年)》文件的精神,加强轻工行业的诚信建设,推动行业自律,保障行业健康发展,提升行业内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经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批准(商信用函【2014】1 号),我会正式成为负责轻工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机构。我会根据《商信用字【2015】1 号》的有关规定,将本着公开、公平、 公正、科学的原则开展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1.相关企业及相关投资单位;
2.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登记满一年以上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二、评价机构
由协会指定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负责参评企业信息征集、核查、初评、后续跟踪等工作。
三、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填写《企业信用评价申请报告书》(附件 2),将申请报告书及申请报告书中要求的相关材料纸制文件用 A4 纸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两份邮寄至我会信评办。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申报邮箱:2444787371@qq.com
四、评价程序
(一)协会将按照“签订服务协议→缴费→申报→审核→初评→公示→终评→备案→授牌→动态管理”的程序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评价的初评结果和最终结果将在协会官网和期刊发布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后向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颁发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并向企业出具《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二)评价有效期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的有效期为三年。如企业需申请更高级别的信用等级时,可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按照规定,我会在有效期内对通过评价的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复评,复评采取简单有效的程序进行。
五、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资格准入:2014 年 9 月 2 日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省(区、市)政府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用资源交易、政府资金补助等重点领域中,2014 年至少要有一个领域使用第三方机构信用报告;
(二)信用等级是参评企业价值观、经营能力、管理能力、技术实力、财务实力和信用记录的综合体现,在经营活动中不断塑造良好的信用形象;
(三)参评企业将获得由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统一规范和设计,具有国家统一信用编码的牌匾和信用等级证书,有助于提升企业综合资质实力;
(四)是参评企业申报政府项目、国家扶持资金的重要依据,可以有效获得国家级专家的权威咨询和服务指导;
(五)良好的信用是参评企业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和重点领域等方面的有力证明,具有一定的加分优势;
(六)参评企业可以免费获得(价值 6000 元/年)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会员(一年期)准入资格,将有效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参评企业效益最大化;
(七)参评企业获得 A 级以上信用等级的,可在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官方网站、通讯以及国内知名媒体进行宣传和公示;
(八)获得 A 级以上信用企业信息,可获得国家商务部和国资委相关部门认可,企业和企业上下游客户可随时查询,有助于获得信赖和认可;
(九)参评企业在宣传手册,产品外包装、说明书、合格证等宣传载体上可使用信用 LOGO 标识;
一、评价对象
1.相关企业及相关投资单位;
2.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登记满一年以上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二、评价机构
由协会指定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负责参评企业信息征集、核查、初评、后续跟踪等工作。
三、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填写《企业信用评价申请报告书》(附件 2),将申请报告书及申请报告书中要求的相关材料纸制文件用 A4 纸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两份邮寄至我会信评办。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申报邮箱:2444787371@qq.com
四、评价程序
(一)协会将按照“签订服务协议→缴费→申报→审核→初评→公示→终评→备案→授牌→动态管理”的程序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评价的初评结果和最终结果将在协会官网和期刊发布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后向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颁发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并向企业出具《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二)评价有效期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的有效期为三年。如企业需申请更高级别的信用等级时,可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按照规定,我会在有效期内对通过评价的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复评,复评采取简单有效的程序进行。
五、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资格准入:2014 年 9 月 2 日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省(区、市)政府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用资源交易、政府资金补助等重点领域中,2014 年至少要有一个领域使用第三方机构信用报告;
(二)信用等级是参评企业价值观、经营能力、管理能力、技术实力、财务实力和信用记录的综合体现,在经营活动中不断塑造良好的信用形象;
(三)参评企业将获得由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统一规范和设计,具有国家统一信用编码的牌匾和信用等级证书,有助于提升企业综合资质实力;
(四)是参评企业申报政府项目、国家扶持资金的重要依据,可以有效获得国家级专家的权威咨询和服务指导;
(五)良好的信用是参评企业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和重点领域等方面的有力证明,具有一定的加分优势;
(六)参评企业可以免费获得(价值 6000 元/年)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会员(一年期)准入资格,将有效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参评企业效益最大化;
(七)参评企业获得 A 级以上信用等级的,可在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官方网站、通讯以及国内知名媒体进行宣传和公示;
(八)获得 A 级以上信用企业信息,可获得国家商务部和国资委相关部门认可,企业和企业上下游客户可随时查询,有助于获得信赖和认可;
(九)参评企业在宣传手册,产品外包装、说明书、合格证等宣传载体上可使用信用 LOGO 标识;
(十)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将实现投融资、企业上市、节税筹划、商业秘密、资产配置等量身定制化的高端增值服务。
六、评价收费
(一)协会本着“为行业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收支平衡”的原则,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参评费用总计 16000 元(包含初评费、年度复评费),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的统一规定。该费用主要用于评审、公示、管理费、证牌工本费以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费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为保证信用评价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参评企业汇款至以下指定账户,在收到企 业汇款及申报材料后,即进入对企业的信用评价程序。
七、汇款账号
户名: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
户行:广发银行北京魏公村支行
账号:137 101 516 010 000 251
汇款用途:信用评价费(请注明企业名称)
八、联系方式
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公室执行单位
联 系 人:张.林
联系方式:010-56049778
申报邮箱:2444787371@qq.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 22 号中国轻工机关 131
本通知及附件的电子版可从网站 www.cnli.org.cn 下载。
附件:
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生产型或贸易型)
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
2017 年 10 月 12 日
新闻资讯
- 03-14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企业信用同盟...
- 03-14市场监管总局推进涉企信息共享(市...
- 03-05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陈洪宛:将处...
- 08-212023年度第二批闵行区鼓励引导企...
- 08-05《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发...
- 07-25热烈祝贺“资本市场促进平台经济...
- 07-25工信部印发通知,讲好“中国制造”...
- 07-25“2023中国品牌500强”重磅发布!...
政策法规
- 03-24《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
- 03-24《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
- 03-24《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修订版...
- 12-0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
- 08-21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若...
- 08-21《广州市海珠区促进企业挂牌上市...
- 08-2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
- 08-21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